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制度

实验室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鼠、防事故等工作,保证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一、严格实验室的各类电器的用电安全管理。实验用电设备系统要作定期检查。实验室不准超负荷用电,不准乱接乱拉电线。

二、实验配备的消防器材,不得随意移动或改作他用,实验室分管人员要掌握使用方法,并定期检查更新。实验室分管人员要定期(尤其注意重大节假日)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并作有关巡查情况登记。

三、实验室的钥匙,不得随意配备。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。

四、第一次使用实验室时,教师必须向学生提出安全、卫生要求。实验结束后,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并关好门窗、水、电方可离开。

五、如有失窃或其它意外事故发生,要保护好现场,并尽快与校保卫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主管部门联系处理。

六、实验室内设备应摆放整齐,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,室内卫生清扫工作应有专人负责。入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保持室内整洁,不随意扔纸屑,不随地吐痰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和仪器上涂画。

七、严格易燃物品的管理,一切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,存放,并固定专人负责。

八、违反本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。

九、本办法由电子商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。